关于2024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奖学金评审结果的通知

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10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评审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境发布信息、学生申请、学院评定、学校审核等流程,我校2024年度共有83名同学获得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奖学金(名单见附件)。

一、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奖学金评审程序

(一)发布信息学校二级学院发布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以及奖学金奖励办法。

(二)学生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名学校或二级学院发布的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办理相关出国(境)交流手续,结合个人实际填写《浙江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奖学金申请表》,报送至所在二级学院。

(三)学院评定:各二级学院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选获奖学生和评定档次,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并在院内公示无异议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盖学院公章,报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汇总。

(四)学校审定:学校工作小组对二级学院评选结果进行审定,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及奖学金额度。

二、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奖学金的金额标准

(一)国(境)外 90 天以上项目:第一档次为参加世界排名前 200 的学校项目,奖励 2 万元/人;第二档次为参加亚洲以外国家(地区)项目,奖励 1.5 万元/人;第三档次为参加亚洲国家(地区)项目,奖励 1 万元/人。

(二)国(境)外短期交流项目:第一档次为亚洲以外国家(地区)短期交流项目,奖励 0.8 万元/人;第二档次为亚洲国家(地区)短期交流项目,学校单独组团项目优先,奖励 0.4 万元/人;第三档次为参加港澳台项目(非学校独立组团),奖励 0.2万元/人。


2024年学生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奖学金评审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