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岗位聘任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第四轮岗位聘用实施办法》(浙水院党〔2021〕7号)、《科级岗位设置及聘任办法》(浙水院党〔2021〕11号)、《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聘任期满考核控制标准》(浙水院党〔2021〕15号)、学校“三定”方案(2020版)(浙江水院党〔2021〕20号)和学校《新一轮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方案》(浙水院〔2021〕28号)规定,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从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部门工作需要出发,合理确定岗位。
(二)完善岗位设置方案,优化人员配置。
二、岗位类别及岗位设置
(一)岗位类别
副科级岗位、职员岗位
(二)岗位设置
1.设置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共计2个岗位(不含中层干部):项目管理岗1个,外事综合岗1个。
2.岗位设置情况汇总表,包含岗位名称、主要工作职责、岗位类别和校聘岗位等级等内容(见附件1)。
三、聘任条件
(一)科级岗位
科级岗位的聘任条件按照《浙江水利水电学院科级岗位设置及聘任办法(试行)》(浙水院党〔2021〕11号)进行,如下5个条件,具体任职条件见附件2。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建设,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岗位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4.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勤奋、团结合作、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5.聘任副科级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工龄满5年及以上,具备行政管理日常事务的能力,有3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聘任正科级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工龄满8年及以上,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业务,有5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如工龄满15年及以上的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八级及以上职级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三)职员岗位
职员岗位的聘任条件低于科级岗位的聘任条件设置,具体任职条件见附件2。
1.忠于党的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有较强的事业心与责任感,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2.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建设,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3.具有从事相关工作所需要的业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熟悉本岗位工作程序和有关方针政策制度规定,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业务,具备行政管理日常事务的能力。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八级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四、聘任期满考核条件
科级岗位人员的聘任期满考核按照管理人员的聘任期满考核控制标准进行,职员岗位人员的聘任期满考核按照低于管理人员的聘任期满考核控制标准进行。(见附件2)
五、聘任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聘任程序
1.学校统一公布岗位名称、岗位类别、岗位职责、申报条件等。
2.个人填写申报表、提交材料。
3.部门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初审。
4.部门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推荐,确定推荐及拟聘人员名单,在部门内部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办公室。
5.学校管理服务校聘岗位聘用委员会聘任结果。学校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聘任结果。
6.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
7.学校发文公布,签订聘用合同。
(二)时间安排
按照学校相关要求进行。
六、相关说明
1.根据所聘岗位,享受相应的岗位薪酬。
2.应聘者应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经查证属实后,将取消申报应聘资格。
3.聘任中有争议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4.省聘为其他专技副高及以上岗位的人员同时需要完成学校要求的所在岗位的聘期满考核目标任务,具体参照《各类人员的岗位职责和聘任期满考核控制标准》(浙水院党〔2021〕15号)执行。省聘为其他专技中级及以上岗位的人员所在岗位的聘期满考核见附件2。
5.非编人员参照学校《非事业编制人员用工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该文件将于近期征求意见)。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附件1: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岗位(不含中层干部)设置情况
岗位名称 | 主要工作职责 | 省聘岗位类别 | 校聘岗位类别 |
项目管理A(外事综合B) | 负责与海外院校、研究机构的项目拓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接洽、协调,协助二级单位开展中外合作项目的申报与落地;拓展和落实学校对外合作项目;协助相关部门开拓教师访学项目,拓展教师境外进修渠道和外访手续,协助做好因公学术出国的交流等工作。 | 管理 | 副科级岗位 |
外事综合A (项目管理B)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外事方针、政策;负责外籍专家涉外手续的办理,日常外事工作的英文翻译;制定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落实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办理相关手续;协助二级单位,开展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负责重要外事活动的接待工作;协助二级学院,开展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 其他专技 | 职员岗位 |
附件2: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岗位(不含中层干部)说明书
项目管理岗A(外事综合岗B)
所在部门 | 国际交流合作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岗位名称 | 项目管理岗A (外事综合岗B) | |
岗位类别 (省聘) | 管理 | |||
岗位类别 (校聘) | 副科级岗位 | |||
主要 工作 职责 | 负责与海外院校、研究机构的项目拓展;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接洽、协调,协助二级单位开展中外合作项目的申报与落地;拓展和落实学校对外合作项目;协助相关部门开拓教师访学项目,拓展教师境外进修渠道和外访手续,协助做好因公学术出国的交流等工作;协助国际学术会议的报批工作等。 | |||
目 任 务 (含 聘 期 满 考 核 要 求) | 1.负责与海外院校、研究机构的项目拓展,与对方建立日常联系,持续开展合作项目的洽谈。 | |||
2.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接洽、协调,协助二级单位开展中外合作项目的申报与落地。 | ||||
3.负责外籍教师和外籍专家涉外手续的办理,包括外专证、居留证件等。 | ||||
4.负责工作中涉及的日常英文翻译,主要包括各类外事材料、协议、网站资料等。 | ||||
5.负责港澳台交流工作。 | ||||
6.协助相关部门拓展教师境外进修渠道和外访手续。 | ||||
7.协助做好因公学术出国交流工作和手续办理,协助国际学术会议的报批工作。 | ||||
8.负责本部门办公室日常事务、本部门宣传工作。 | ||||
9.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
10.按照管理人员的聘任期满考核控制标准完成副科级岗位聘期满考核要求。 | ||||
任 职 条 件 |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品质较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 |||
2.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 ||||
3.事业心、责任心较强,为人公正,待人热诚,服务意识较强,积极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建设,全心全意为广大师生服务。 | ||||
4.工作思路清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文字表达和语言表达能力,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工作勤奋、团结合作、作风正派、廉洁自律。 | ||||
5.了解和掌握外事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有较强的政策水平和协调能力,能独立开展工作并完成所承担的工作任务。 | ||||
6.聘任副科级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工龄满5年及以上,具备行政管理日常事务的能力,有3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聘任正科级的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文化程度、且工龄满8年及以上,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业务,有5年及以上行政管理工作经验。如工龄满15年及以上的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八级及以上职级的,可放宽至大学本科文化程度。 | ||||
工 作 称 职 准 | 1.遵守校纪校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 |||
2.正确履行本职位职责,认真执行师资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办理。 | ||||
3.妥善处理工作关系,起草的文件和规章制度符合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符合学校实际。 | ||||
4.工作及时不拖拉,按规定期限完成,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馈完成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应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适当延长。 | ||||
5.做好本职位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 ||||
6.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及时向部门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方案。 | ||||
7.注重学习,工作热情,有问必答,主动告知,群众满意度较好。 |
外事综合岗A(项目管理岗B)
所在部门 | 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 岗位名称 | 外事综合岗A (项目管理岗B) | |
岗位类别 (省聘) | 其他专技 | |||
岗位类别 (校聘) | 职员岗位 | |||
主要 工作 职责 |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外事方针、政策;负责外籍专家涉外手续的办理,日常外事工作的英文翻译;制定下一年度因公出国境计划;落实学校因公出国境团组,办理相关手续;协助二级单位,开展学生出国境交流项目;负责重要外事活动的接待工作;协助二级学院,开展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等。 | |||
目 任 务(含 聘 期 满 考 核 要 求) |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外事方针、政策,并做好对各个二级单位的督办与落实工作。 | |||
2.负责起草学校外事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监督二级单位进行全面的贯彻与落实。 | ||||
3.负责执行学校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年度计划、每年年底拟定下一年度公务出访计划。 | ||||
4.负责落实学校的公务出访活动,包括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申报、公务联系、境外安排、行前教育、归国手续等。 | ||||
5.负责对接二级学院,协助其建立和维护海外合作关系,开展学生海外交流培训项目。 | ||||
6.负责协助二级学院,开展留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 | ||||
7.负责学校重大外事接待工作,包括方案制定、行程安排、会场布置、内外联络等。 | ||||
8.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安全生产(平安校园)、保密、年度目标考核等工作。 | ||||
9.完成处室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 ||||
10.每年度根据工作需要完成一项专项工作(比如调研报告、文件起草和相关数据信息化等),并经处室领导认可。 | ||||
任 职 条 件 |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品质较好,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祖国。 | |||
2.事业心、责任心较强,为人公正,待人热诚,服务意识较强。 | ||||
3.工作思路清晰,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对外交往、文字表达和语言表达能力。 | ||||
4.熟悉高等教育有关理论与方法,熟练掌握计算机文字、图表处理软件。 | ||||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熟悉高校行政管理工作业务,具备行政管理日常事务的能力。符合上述条件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管理八级及以上的优先考虑。 | ||||
工 作 称 职 准 | 1.遵守校纪校规,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 | |||
2.正确履行本职位职责,认真执行外事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上级的指示,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的程序和方法办理。 | ||||
3.妥善处理工作关系,起草的相关规定符合上级有关政策,符合学校的实际情况。 | ||||
4.工作及时不拖拉,按规定期限完成,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反馈完成情况。不能按时完成的,应提前告知部门负责人适当延长。 | ||||
5.做好本职位工作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 ||||
6.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能及时向部门反映,并提出处理建议方案。 | ||||
7.注重学习,工作热情,有问必答,主动告知,群众满意度较好。 |